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部署要求,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紧紧围绕市场监管领域集中整治“五项行动”和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逐步加强群众身边“关键小事”执法监管工作力度,持续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纠治不正之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以达到曝光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的。
四、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的某液化气供应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软管和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案
2024年1月,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的检验报告数据显示,会宁县某液化气供应站销售的燃气软管和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经检验不合格。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8月、10月先后从兰州购进上述该燃气软管21根、调压器20个。然后当事人以每根销售价14元销售燃气软管15根,以每个21元销售调压器12个,除去抽样(免费提供)后剩余燃气软管2根和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4个,上述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共计714元,当事人销售获违法来得到的120元。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软管和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规定。会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检验不合格的燃气软管2根和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4个、没收违法来得到的120元、罚款1428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