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等6类产品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和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工业生产资料、交通用具及相关这类的产品、燃气器具及配件、老年人用品等6类产品监督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本次区级监督抽查涉及綦江区辖区内的二甲醚、老视成镜、砖和砌块、家用燃气灶具、农用薄膜、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等产品,共抽查69批次,其中工业生产资料24批次(二甲醚10批次,管材2批次,波纹纸板2批次,砖和砌块6批次,铝及铝合金板、带材4批次);交通用具及相关这类的产品13批次(柴油车尾气处理液4批次、车用尿素水溶液1批次、电瓶车2批次、电瓶车充电器3批次、电瓶车电池3批次);燃气器具及配件11批次(家用燃气灶具6批次、燃气调压器2批次、燃气软管3批次);老视成镜10批次;农用薄膜6批次;儿童及婴幼儿服装5批次。
本次区级监督抽查69批次,不合格产品8批次,其中家用燃气灶具3批次、燃气调压器2批次、燃气软管1批次、电瓶车1批次、老视成镜1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