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安排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燃气用不锈钢波纹软管等2种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状况无法送达的信息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30天。
相关产品的被检查运营主体、标称生产者或许其他权利人如需了解监督检查成果或需《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成果通知书》,可询联系人:张丽婧,联系方式。对检查产品查验成果等有贰言的,请自收到查验定论书面奉告之日起15日内,向广东省商场监督办理局书面提出复检请求或贰言阐明,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认可该检查成果,详细事项可询联系人:曾永,联系电话。
附件:广东省商场监督办理局2023年度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标称生产者信息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