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市生产、销售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了27批次产品,包括对上一次抽查中不合格生产公司进行的跟踪抽查1批次。经检验,不合格11批次。其中生产企业2批次,未发现不合格;实体销售13批次,发现不合格7批次;电商销售12批次,发现不合格4批次。
本次抽查所抽样品产地涉及上海市、广东省、浙江省、陕西省等4个省市。其中抽查到标称上海生产企业共4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抽查到标称外省市生产企业共23批次,不合格11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SHSSXZ0133-2023《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移交被抽样销售者、生产者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做处理。具体抽查结果如下:
2023年上海市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所检项目符合有关标准的产品
本次抽查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为:结构、气密性、关闭压力、出口压力、耐冲击性、耐压性、连接接头机械强度和标志。
(1)结构项目标准中要求调压器的一般结构、感压组件、调压组件、承压组件和接头组件均应符合规定标准规定。本次抽查有1批次的产品该项目不合格。结构不合格主要是出口压力可调和未设置过流切断安全保护装置,出口压力可调会导致燃气用具进口压力不稳定,影响正常使用性能,甚至产生安全风险隐患或发生燃气安全事故;未设置过流切断安全保护装置会导致发生软管脱落等意外时不能及时关闭调压器,发生燃气泄漏。
(2)气密性项目标准中要求调压器的泄漏量:软管连接和小于等于G1/2螺纹连接≤15mL/h;大于G1/2螺纹连接≤30 mL/h。本次抽查有2批次产品该项目不合格。该项目不合格有几率会使调压器在使用时导致燃气泄漏,发生燃气安全事故,有较大的安全风险。
(3)关闭压力项目标准中要求当调压器出口流量为零时,其所达到的稳定压力值应符合规定标准要求。本次抽查有8批次的产品该项目不合格。关闭压力不合格有几率会使调压器后燃气管路泄漏,发生燃气安全事故,有较大的安全风险。
(4)出口压力项目标准中要求调压器在10%-100%流量范围内的出口压力值应符合规定标准要求。本次抽查有8批次的产品该项目不合格。出口压力分为最大出口压力和最小出口压力,最大出口压力偏大会导致燃气用具进口压力过高,由此产生安全风险隐患或发生燃气安全事故,有较大的安全风险;最小出口压力偏小会导致燃气用具进口压力过低,影响使用性能。
(5)耐冲击性项目标准中要求调压器从1m高度自由坠落到硬质地面上,应无影响性能的损坏,且气密性、关闭压力和出口压力符合规定标准要求。本次抽查有9批次的产品该项目不合格。耐冲击性不合格影响燃气器具的使用性能,并可能会产生燃气泄漏,发生燃气安全事故,有较大的安全风险。
(6)耐压性项目标准中要求调压器进口侧、膜片和整体能承受规定的压力后符合规定标准要求。本次抽查有1批次的产品该项目不合格。耐压性不合格会导致调压器在使用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燃气泄漏,发生燃气安全事故,有较大的安全风险。
(7)连接接头机械强度项目标准中要求连接接头可承受标准规定的力矩试验后不应出现非常明显的扭曲和断裂现象,且气密性、关闭压力和出口压力符合规定标准要求。本次抽查有11批次的产品该项目不合格。连接接头机械强度不合格有几率会使调压器在安装和使用的过程中,进出口连接接头产生破裂,产生燃气泄漏,发生燃气安全事故,有较大的安全风险。
(8)标志项目标准中要求应在调压器壳体明显位置标有标志或铭牌,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生产日期、使用年数的限制及燃气流动方向。本次抽查有3批次的产品该项目不合格。标志不合格容易误导使消费的人,进而影响调压器的正常使用性能,甚至产生安全隐患。
(1)选择壳体标注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生产日期、使用年数的限制及燃气流动方向的调压器产品。购买时查验产品包装内应附有说明书、检验合格证等材料。坚决、拒绝购买无厂名厂址、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日期等“三无”产品。
(2)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家用调压器和商用调压器的额定出口压力分别为2.8kPa和2.8kPa/5.0kPa,且每个调压器出口压力固定,在使用的过程中不可调节。出口压力过高,有几率会使管道接口处漏气或者直接脱落发生燃气泄漏,也可能因燃烧不充分而产生有毒有害化学气体,存在很明显的安全风险隐患。
(3)建议消费者优先购买检验合格的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产品。家用调压器出口为软管接头时,应选择带有过流切断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
(4)使用的过程中定时进行安全检查,可采用浓度较高的洗洁精水、肥皂水先行涂抹在调压器壳体接缝及接口处,再打开液化石油气气瓶阀门,如果有泡沫出现说明有漏气现象,应及时更换。
(5)俗称的中压阀出口压力一般高于50kPa甚至达到几百kPa,且带有调节功能,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不得使用中压阀代替调压器。